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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撤三申请
作者: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13-1-06 08:81:31   
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须知:
       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,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,并说明有关情况。
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费用:
        向商标局缴纳规费及代理机构的代理费用。
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资料:
        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;
        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理由书
        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(营业执照副本、身份证等)的复印件;
        撤销三年不使用委托书
        证据材料清单
        证据材料(补充材料可以在申请提交之日起3个月内可进行补充)
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流程:
        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人提供的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后,将对证据进行审查,作出是否予以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,并向注册人和申请人发出是否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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